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吉利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转学管理规定对所提交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朋错志玛同学的转学申请,现对转学信息予以公示。
朋错志玛,人文学院教育学类专业,申请转入四川民族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汉翻译)专业;
全校师生如有异议,请在4月29日下午17时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不署真实姓名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28-63286021(教务处李老师)
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