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教材建设是衡量专业建设和办学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是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巩固教学改革成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吉利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为建设一批彰显学校特色的优秀教材,切实提高我校教材建设水平,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此次立项包括以下三类:
(一)教材编写或修订(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实现出版)
(二)教材编写+出版(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出版或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三)教材出版(要求同2)
二、申报要求
(一)教材编写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二)坚持“凡编必审”,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并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三)教材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以需求为导向,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以国家级规划教材为目标,依托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研究的成果,反应学科发展最新成果,契合学校“六抓一服务”,落实“六双”“六融合”,服务学生发展和人才培养。
(四)申报教材原则上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对应的课程,含通识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实践类课程等,以及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新形态教材。有对应马工程教材的相关课程须使用马工程教材,相关个人编写教材原则上不列入项目资助范围。
(五)申报教材包含新编教材或修订教材。原则上是已经编写了大部分章节的讲义或已有完整的教材大纲,能够满足我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设置课程的需要,直接用于本科教学。
(六)大力推进“数字化+”。围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鼓励教师编写数字化、立体化教材,丰富教材呈现形式;鼓励建设共享、动态的数字化教学资源,促进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出版电子教材须有正式出版刊号。
(七)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主编须为本校在编教师,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在本学科专业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担任相关课程负责人,主讲相对应的课程两轮以上,熟悉教材编写工作,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
三、立项重点
(一)与学校一流课程、应用型示范课程及“十四五”规划课程建设相配套的教材。
(二)与学校一流专业、应用型示范专业及“十四五”规划专业集群建设成果相配套的教材。
(三)反映我校办学优势与特色的教材,重点支持与吉利控股集团校企合作共建的课程教材。
(四)面向学校智能科技、经济管理、人文艺术等专业群建设的系列教材,新形态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等。
四、申报流程与管理
(一)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吉利学院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022年4月30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吉利学院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送至明德楼153室,电子版发送至胡老师OA邮箱。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立项结果。
(三)学校设立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经费支持,纳入学校预算。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和经费科目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经费报销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按照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四)教材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自立项起计算。本次立项建设教材最终出版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出版单位原则上应为一级出版社。出版时应在书中注明“本教材获吉利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立项资助”。
(五)为确保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预期成果,将分阶段开展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相关工作开展另行通知。学校将从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项目。
材料报送地点:明德楼153办公室
电子邮箱:hupei@bgu.edu.cn
联系人:胡培,电话:63286020
详细附件见资料下载:
1.吉利学院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2.吉利学院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吉利学院教务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