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清明节教学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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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4日(周四)至 6日(周六)放假调休,共 3 天。4月4日、4月6-7日课程的停课由教务系统统一完成。
(2)被停课次的补课,由任课教师与所在班级确认时间后,在教务系统申请。
(3)4月7日(星期日)上班,按4月5日(星期五)课表执行。
(4)如在调休日,4月7日要调停课的,操作时在教务系统选择基于4月5日教学任务调课。
教务系统补课操作流程如下:
(1)课程安排
(2)补课申请
(3)选择对应任务提交补课申请
(4)选择补课时间地点
(5)提交审批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4月4日(星期四)至 7日(星期日)期间有教学任务的教师。
教务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