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吉利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转学管理规定对所提交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向姝星同学的转学申请,现对转学信息予以公示。
向姝星,原成都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吉利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机械类类专业;
全校师生如有异议,请在5月22日下午17时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不署真实姓名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28-63286021(教务处陈老师)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