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稳步推进“千人千面、因材施教”人才培养改革,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21级参加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含转专业后进入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
二、专业分流范围
仅限于大类专业招生并录取的学生。相关专业对照如下:
序号 | 专业及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1 | 电子信息类 |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 080717-人工智能 |
2 | 工商管理类 | 120204-财务管理; 120206-人力资源管理; 120202-市场营销; 120207-审计学 |
3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120101-管理科学; 120108-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4 | 机械类 |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7-车辆工程; 080208-汽车服务工程; 080216-新能源汽车工程 |
5 | 计算机类 |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1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03-网络工程; 080905-物联网工程 |
6 | 教育学类 | 040106-学前教育; 040107-小学教育 |
7 | 金融学类 | 020307-经济与金融; 020310-金融科技 |
8 | 设计学类 | 130501-艺术设计学; 130508-数字媒体艺术; 130504-产品设计; 130310-动画; 130503-环境设计 |
9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050201-英语 |
请根据以上专业对照表,制定专业分流细则及计划。
三、专业分流报名要求
详见各二级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本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四、专业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分流意愿调研(6月6日--8日)
各学院开展分流专业宣讲及学生分流意愿调研,并组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职业规划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分流志愿。
(二)学院公布分流计划(6月10日之前)
学院向本院学生公布专业分流方案及分流计划,同时上报教务处。(见附件1)
(三)学生网上报名(6月11日--13日)
学生登陆教务系统,在学籍管理模块中进行专业分流报名,完善相关基础信息。
(四)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并公示(6月14日--6月16日)
1.各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分流文件以及本学院制定的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对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以大一上学期学业成绩为主)。
2.考核结束后将专业分流结果在二级学院网站主页上进行公示。
(五)名单上报教务处(6月17日前)
学院拟分流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请将电子版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李保民老师OA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见附件2)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分流文件及学院分流实施细则,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做好此次2021级专业分流咨询、宣导和考核、录取工作。2021级学生报名填写专业分流意愿时,各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应已经在各学院网站及教务处网站公布,学生根据自己兴趣爱好以及职业规划,结合自身学业情况进行填写。
教务处将对此次2021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全程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可向教务处反映(M153教务处办公室)。
附件见文件下载:
1.吉利学院XX学院2022年专业分流计划表
2.吉利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1日